2010大学毕业生就业新举措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解答推进毕业生就业新举措 ●2010年地方“特岗计划”力争全国中小学补充教师总规模达30万人以上 ●会同商务部门积极推动实现服务外包企业吸纳20万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 ●在对新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的教学评估中加大就业状况指标的权重  本报北京11月20日讯(记者 汪瑞林 唐景莉 万玉凤)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视频会议上获悉,为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部专门下发通知,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若干新的举措和要求。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今天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指出,要巩固完善政策,继续实施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有关项目,使到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数量有较大增长。具体包括哪些项目,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  答:这些项目主要包括: 一是继续组织实施好各类基层就业项目,努力扩大规模。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央项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地方“特岗计划”力争全国中小学补充教师总规模达到30万人以上;继续精心组织实施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本地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 二是要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征集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及早启动2010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可成立由学生工作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征兵工作协调机构,理顺工作体制,明确部门分工,加强与各级兵役机关的沟通联系,力争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人数比2009年有较大增长。 三是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扩大就业服务领域。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紧密结合服务外包行业发展需求,促进校企合作,培养服务外包企业适用的人才;要会同商务部门,积极推动在全国实现服务外包企业吸纳20万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任务;有条件的地方要把服务外包领域扩大到金融业、语言服务业等行业,进一步拓宽毕业生在服务外包领域就业的渠道。 四是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单位吸纳毕业生的配套政策。各省级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签订服务协议、户籍管理、待遇保障、考核激励等方面的政策,采取多形式、多层次的吸纳方式,进一步扩大科研项目单位吸纳毕业生的规模,并逐步建立起一支以合同制管理为基本模式的专职科研队伍。 问: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强调,要加强创业教育,完善创业政策,力争高校毕业生自主  
        创业取得突破性进展,在这方面,有什么新的举措和要求? 答:主要措施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全面加强高校学生创业教育。教育部将成立“高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建议高等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以及有关院系参加的创业教育指导协调机构,积极探索在专业课教学中融入创业教育,就业指导课程也要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通过举办创业讲座、创业大赛、社团活动等,丰富学生的创业知识和创业体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学生的创业素质。 二是积极建设高校学生创业实践及孵化基地。各省级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资源,出台扶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各高等学校也要积极整合资源,特别要注重依托大学科技园等综合性科技服务平台,建立创业实习基地以及孵化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教育培训、配备创业导师,在场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切实扶持一批高校学生实现自主创业。 三是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各省级主管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推动落实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设立“大学生创业资金”,力争推动出台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并在工商注册、办理纳税手续、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简化程序,提供方便。 问: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指出,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对此,教育部有何要求? 答:首先,要科学确定各类高等学校办学定位。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应努力满足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行业、地区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地方本科院校的人才培养要重点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相关行业需要服务;高职院校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为行业企业培养高技能和技术应用型人才。各类院校都要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其次,合理优化高等教育结构。教育部将于2009年年底启动本科、高职专业目录和专业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也要加大专业调整力度,深入开展市场需求调研,加强对各类专业人才需求的规律性研究,对就业状况不佳的专业,区别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调整;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培养模式改革,继续扩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努力培养更多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高职院校要以就业为导向,进行专业设置调整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突出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再其次,大力加强实践教学。高等学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的联系与合作,共建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高职院校要积极推进“双证书”制度,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都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要加大生产性实训教学安排,确保学生毕业前有充足的顶岗实习经历,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要积极探索建立对顶岗实习合作企业兼职教师给予补贴和对学生工伤保险给予补贴等制度;要与行业企业实施多种形式的“订单式”人才培养,并逐步扩大规模。 最后,切实把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评价高等学校办学效果的重要指标。在对新建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的教学评估中,要加大就业状况指标的权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深入落实就业状况与高校发展相关工作适度挂钩的制度,切实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状况作为学校招生计划安排、质量评估、经费投入、专业设置和班子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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