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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高考照顾的考生于4月8日前到报名学校申报资格

符合高考照顾的考生于4月8日前到报名学校申报资格
发布时间:2014/3/27 10:40:45 | 人感兴趣 | 评分:3
昨日记者从区招办获悉,符合2014年高考照顾项目申报条件的考生,4月8日前可到报名学校申报资格,并向公安、民政、移民等部门进行申报,同时进行四级公示(班级、学校、区县、市)。只有公示通过才能享受照顾政策。
    据介绍,符合2014年高考照顾条件的相关考生,其申报流程为:
    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由报名学校于4月8日到区招办领取三峡库区搬迁移民考生照顾申报表,考生如实填写后,将申报表交搬迁前原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移民局审核。
    进行过民族变更的少数民族考生——于4月8日前到报名学校申报资格。考生要在报名学校领取少数民族考生照顾申报表,考生将申报表填好后必须在4月15日之前将表交给户籍所在地区(县)的民宗委审核。
    未进行民族变更的少数民族考生——这部分考生由报名学校按报名号、姓名、族别造册,收考生户口本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审查原件,收复印件,同时要在复印件上签注“已验原件无误”和审查人姓名)交区招办审查录入市普通高校招生考务信息平台。考生民族身份有错误的,须对报名信息中的考生民族身份进行更正。
    户籍迁入民族聚居地(自治县、民族乡)至高考当年9月30日不足三年的少数民族考生——只能享受散居少数民族照顾,由报名点学校负责根据考生户籍审定,这类考生的户口簿原件要交区招办审核。因户籍制度改革而转户的考生,按市政府办公厅户籍制度改革的文件中关于重庆籍农村转户学生享受加分政策的问题规定执行。
    军人优抚对象及子女——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到报名学校领取军人优抚对象及子女照顾申报表填写后于4月15日前交区县人武部审核,须会同民政局联审的项目还须当地民政局审核。
    农村独生女——报名学校于4月8日到区招办领取农村独生女考生照顾申报表,申报表由区招办套打考生报名相片。考生如实填写后于4月15日前将申报表交户籍所在的村(居)委员会初审后上报。
    三侨一台考生——考生于4月8日到报名学校申报资格。学校打印三侨一台考生照顾申报表下发考生。考生如实填写后于4月15日前将申报表交户籍地区县侨办或台办(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交侨办,台湾籍考生交台办)审核。
    优抚公安干警及子女——考生从4月8日起到优抚公安干警所在区县公安局政治处领取并填报人民警察及子女照顾申报表。区县公安局审查后于4月22日前报市公安局审查。
    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或科技发明创造等获奖者——考生于4月8日到报名学校申报资格。学校打印学科竞赛或科技发明创造获奖照顾申报表发给考生。考生如实填写后于4月15日前将申报表交毕业学校审查。毕业学校审查后,于4月29日前将申报表汇总交区招办审查。区招办根据市教育考试院转发的获奖名单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采集特征信息,并将申报表装入考生档案。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公布的获奖名单进行复查。
    体育尖子生——考生须经所在学校初审,按重庆市招委、市教委《关于统一组织2014年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市属高校体育特长生、体尖照顾加分考生资格测试认定的通知》执行。
    市级优秀学生和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市级优秀学生由学校根据市教委表彰文件和市级优秀学生审批表原件进行审查后再交区招生办审核、采集特征信息,并将市级优秀学生审批表原件装入考生档案。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获奖证书和突出事迹材料等)交区招办。区招办于4月22日前将考生申报材料交市教育考试院汇总后报市教委审查。 (摘自:万州时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hr2s评论】【收藏】【关闭窗口】【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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