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要求社会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家政服务。2000年5月,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将家政服务员职业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同时将家政服务员列入了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职业范围。
职业定义:
根据要求为所服务的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务的人员。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职业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招生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半年以上。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大专以上毕业生,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培训目标:
通过烹饪、保洁、护理、月嫂、托老育儿等家政服务员技能培训,使学员系统地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就业能力、服务意识及工作水平,为现代家庭生活提供合格的服务员。
培训内容:
1、家政服务基础知识
2、家庭礼仪
3、家居保洁与环境美化
4、衣物洗涤与保养
5、膳食与制作
6、商品采购
7、必备家居常识
8、安全防护和意外事件处理
9、婴幼儿护理
10、孕产妇护理
11、老年人护理
12、才艺技能知识
13、宠物养护基本知识
14、婚丧、节令与聚会
培训时间:一个月周末班。(每周周日)
证书制度:
学习期满可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考试合格颁发由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加盖钢印全国通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网上可查询,终生有效,全国通用)及我校结业证书。
联系方式:郭老师 18323236244 13983366449 或QQ:2696191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