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蜀都职业技术学技,是经重庆市教委批准该成立的达标中职学校。学校位于渝北区空港工业开发区,毗邻空港保税区,环境优美,交通方便,周围还有各大知名企业,为我校学生就近实习,就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任课教师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中级职称的教师达95%以上。教师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关心爱护学生,是学生的良师益友。2012年,学校被渝北区人民政府授予【渝北区重点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称号。
学生修业期满,考核合格,由市教委颁发职业高中毕业证书和劳动局颁发技能等级证书。我校将学生就业安置工作放在首位,专设就业指导小组,实行“考察单位——推荐就业——跟踪服务”一条龙服务。我校就业承诺:凡我校毕业的职高学生,合格毕业生100%推荐就业,学生工作三年内,如因单位原因而失业的,由学校免费重新推荐安置工作。
★学校专业设置
汽车维修、计算机应用、电子技术应用、数控技术、航空服务、酒店管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一、资助范围和对象
具有我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接受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制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在校学生。
二、资助标准
生活费补助标准为1500元/生/年,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年500元/生/年。从2012年秋季开始,所有就读中职学生全面实施免学费政策,学生不再实施材料评审。
三、生活费及住宿费资助对象
1、原“五类生”即城市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三峡库区移民、退伍军人、福利院孤儿今年(2010—2011学年)继续享受资助。
2、重庆籍低保人员、重庆籍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子女、重庆籍适龄孤儿、重庆籍三峡库区移民。
3、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学生人数比例进行申报)。
四、申请审批程序
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新学期开学后2周内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提交书面申请,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1.属于重庆籍城乡低保人员的,要提供《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金领取证》,同时还应提交本年领取最低生活费保障金等相关凭证及复印件;属于重庆籍农村建卡贫困家庭子女的,要提供有效的《重庆市农村贫困户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重庆籍适龄孤儿的,要提供孤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重庆籍三峡库区移民的,要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并经区县移民局审核确认的“资助三峡移民就读中职学校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重庆籍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重庆市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相关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班主任审核:班主任在收到学生的资助申请后,应认真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根据该生在校期间的实际消费明显低于本校一般生活标准等具体指标进行审核确认,然后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班级显眼处公示三天。班级公示无异后,学生填写《ΧΧΧ年渝北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申请表》,上报学生名单及学生材料给学校。
3.学校审核:学校根据班主任提交的学生申请名单及材料,根据资助中心提供的资助比例对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进行综合审核,并认真审核学生提供的材料原件。学校在审核完毕后,将审核通过的名单在学校公示栏上公示5天。学校公示无异后,将最终确认学生名单及学生材料上报区资助中心。
五、上报材料装订
为了便于上交的学生材料的管理,班主任在上交材料时,认真将每位学生材料进行整理,统一装订:按申请表、申请书、证明材料顺序A4纸左上侧1订书针装订。
六、为保证资助工作顺利实行,所有班主任应严格审核本班学生的资助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前上交学生资助申请名单及申请材料。资助管理人员在收到班主任上交名单和材料后,应到班上清查该班的上报学生名单的真实性及公示情况,然后进行审核公示,并及时将最后名单上报区资助中心。凡因工作失误和差错,出现该资助而未资助或不该资助而受资助的情况,或因上报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相关班主任或管理人员的责任。
七、其它未尽事宜,经学校研究决定再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