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师资格证培训招生简章
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证书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证书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激光防伪标志和钢印,证书编号可通过全国联网查询真伪。
二、劳动关系协调师申报条件
等 级 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劳动关系协调员 (国家三级) (1)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从事相关工作6年; (2)取得专科毕业证后,从事相关工作3年; (3)取得本科毕业证,从事相关工作1年;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学历; 劳动关系协调师 (国家二级) 1) (1)取得三级资格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3年; (2)从事相关工作13年以上; (3)取得本科毕业证后,从事相关工作5年;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2年。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 (国家一级) (1)取得二级证书后,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相关工作3年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相关工作6年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相关工作9年
三、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考核鉴定方案
等级 |
考试科目 |
考试方式 |
三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题卡作答 |
实践操作 |
简答、计算、综合题等,纸笔作答 | |
二级、一级 |
理论知识 |
选择题,题卡作答 |
实践操作 |
简答、计算、综合题等,纸笔作答 | |
综合评审 |
论文答辩 |
四、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培训及考试安排
|
报名截止时间 |
培训时间 |
考试时间 |
上半年 |
4月底 |
4月底——6月周末全天 |
6月第三个周末 |
下半年 |
10月底 |
9月底——12月周末全天 |
12月第三个周末 |
五、费用标准
三级(高级):2680元
二级(技师):3800元
一级(高级技师):5800元
注:以上费用包括考试、培训、教材资料等所有费用。考试未通过,终身免费再培训。
六、报名资料
1.一/二级学员:6张2寸标准彩照、身份证复印件2份、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1份、工作证明原件1份、呈报表(盖章)2份
2.三/四级学员:4张2寸标准彩照、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生证或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1份、呈报表(盖章)2份
七、同时开展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理财规划师、心理咨询师、物流师、营养师、营销师、秘书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试
八、培训单位
重庆市创富管理咨询职业培训学校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专业培训机构
重庆市技能人才开发协会会员单位
重庆市十大培训品牌之最具影响力培训机构
重庆市晨报教育顾问单位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在职硕士研究生教育校外基地
招生老师:郭老师 18323236244 023-86878429 13274934912 或QQ:118399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