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劳动合同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工作证明,也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现如今有的公司破产、赖账不认....也让不少劳动者不得不走上讨薪之路。有些劳动者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甚至不能证明自己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维权十分困难。
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等于没有劳动关系?没法维权呢?
如何确认劳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手用人单位的劳动关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有哪些证据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来看看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位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