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201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关于2010年度勘察设计注册资格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一、基础考试
注册工程师(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的基础考试合格标准均为132分(试卷满分均为240分)。
  二、专业考试
(一)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8分(试卷满分均为80分)。
(二)注册工程师资格的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见下表:

 

序号
名称
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
专业案例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1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120
均为200分
60
均为100分
积水排水
120
60
动力
120
60
2
注册电气工程师
发输变电
120
60
供配电
120
60
3
注册化工工程师
120
60
4
注册环保工程师
120
60
5
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120
60
6
港口与航道
120
60
7
水利水电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120
60
水工结构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120
60
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120
6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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