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文理类招生投档办法和原则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一)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和原则为:在考生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优先的前提下,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投档,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校要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平行志愿投档数按照计划数乘以调档比例计算,若遇小数按照进一法取整确定。

  (二)顺序志愿的投档办法和原则为:在志愿优先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总成绩相同考生全部投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若有特殊要求,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报告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如高校未确定排序规则,可参照我市平行志愿批次同分考生排序规则。军队院校招生同分投档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高校专项投档时,考生的实际统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不能低千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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