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重庆高校将新添一门必修课:创业基础。昨日,重庆市对外公布了《重庆市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2014--2017年实施方案》,首次将高校开设创业课写入实施方案。
“创业基础”课主要包括创业团队建设、创业风险防范、创业计划落实等课程内容,其中本科院校教学实践不少于32学时,学分不低于2分。
参加创业培训可获补贴
政策鼓励大学参加创业培训,明确按项目不同给予不同金额的补贴:每年组织10000名有创业意愿的在校大学生开展“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业培训,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年组织6000名有创业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办你的企业”(SYB)或微型企业创业培训,成功创业的分别按照不超过1500元/人和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未创业的按照60%给予补贴。
申办执照时间缩短
工商部门将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登记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同时落实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减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小额贷款最高可贷10万元
政策将优先向高校毕业生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经营六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将在我市创业的非重庆户籍高校毕业生纳入小额担保贷款对象扶持范围。
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可纳入微型企业扶持对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办补助、场地租金补助、代理记账服务等政策扶持。
除了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外,我市鼓励企业,天使投资人等,设立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可享受多项减税政策
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财税【2014】39号文件规定的,在3年内按照每户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