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重庆招考
2025年重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考考试说明
<音乐类>
一、考试性质
音乐类专业统考是考生进入高校相关专业学习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旨在考查考生对音乐的感知、理解和表现能力,其评价结果是高校相关专业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两类,其中音乐表演类考试包括器乐、声乐两个方向。
二、考试科目与分值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五个科目。总分为 300 分,不同类别考试科目分值如下:
(一)音乐表演类
1. 器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 15 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器乐 240 分。
2. 声乐方向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四个科目,其中乐理 15 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声乐 240 分。
(二)音乐教育类
考试包括乐理、听写、视唱、主项(声乐或器乐)、副项(器乐或声乐)五个科目,其中乐理 15 分、听写 30 分、视唱 15 分、主项 165 分、副项 75 分。主项选择声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器乐;主项选择器乐的考生,副项须选择声乐。
三、考试目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一)乐理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考试内容:音与音高、音长与节奏、常用乐谱符号、音程与和弦、民族调式与大小调式。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考试时间 60 分钟。
(二)听写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音乐听辨能力与记忆力。
考试内容:
1. 单音;
2. 旋律音组:三音组、五音组;
3. 旋律音程与和声音程:八度内(含八度)自然音程;
4. 和弦:四种三和弦原位、转位;
5. 节奏:6 小节左右;
6. 单声部旋律:高音谱表,8 小节,调号为一升一降以内,音域为 f-a 2以内。
注:拍号为 2/4、3/4、4/4、6/8 拍;采用基本节奏型,不出现跨小节切分节奏,不出现三十二分音符。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考生作答使用五线谱记谱,提供标准音 a 1参照;考试时间 30 分钟。
(三)视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识谱能力,音准、节奏与速度的控制能力,以及音乐表现力。
考试内容:旋律为 8 小节;调号为一升一降以内;音域为 b-e 2 以内;拍号为 2/4、3/4、4/4、6/8 拍;采用基本节奏型,不出现跨小节切分节奏,不出现三十二分音符;唱法为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
考试形式:考生现场抽取五线谱 1 条,视谱即唱,一遍完成;开始前提供一遍标准音 a 1,过程中无任何音响提示。
考试要求:考生须素颜参考。
(四)器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乐器演奏技巧和能力,以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与形式:考生自备 2 首作品,现场随机抽取 1 首演奏,时长不超过 5 分钟。中西打击乐专业考生自备 2 首作品,现场演奏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各 1 首,其中一种为音高类打击乐器,总时长不超过 8 分钟。
考试要求: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考生须素颜参考。
(五)声乐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水平及对音乐作品的理解力和表现力。
考试内容与形式:考生自备 2 首作品,现场随机抽取 1 首演唱,时长不超过 4 分钟。
考试要求: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开始前提供一遍标准音 a 1。若选择歌剧咏叹调须按原调演唱。考生须素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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