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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青联发[2010]48号文件《关于从全省高校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需选派2名共青团干部到省内团县委开展为期1年的挂职锻炼。为此,学院团委会同学院党委组织部在全体专兼职团干部(党务干事兼团总支书记)中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原则,严格选拔。最后,分别来自我院瑶湖、京东校区的共青团干部李海波、陈永生获得这次锻炼机会,并将于近日分别前往广丰、永丰两县挂职锻炼。
2月21日下午,学院团委为两位团干部举行了欢送会,于果、郑守华、周万华等院领导到会。于果董事长亲自为两位团干部送上鲜花,并嘱咐说:“你们是‘蓝天’的骄傲,到基层要好好锻炼,展现‘蓝天’人的风采!”
李海波、陈永生到基层锻炼,学院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补助。会上,周万华为他们送上补助金,关切地说:“希望你们工作好,生活好。”两位团干部表示,感谢学院党委、团委给予的这次挂职锻炼机会,下到基层后会认真学习,尽早熟悉工作,努力做出成绩,不辜负学院领导的期望,展现“蓝天”人良好的精神风貌,将来回校更好地为学院建设服务。
郑守华书记代表于果董事长、学院党委、团委、行政对李海波、陈永生表示祝贺和欢送,并对他们提出了三点希望:希望他们深刻认识团省委从高校选拔年轻干部下基层挂职锻炼的意义;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完成挂职锻炼的任务;严格要求,展示“蓝天”干部良好形象,体现“蓝天”人的高素质、高水平,将“蓝天”人的良好形象带到基层。
最后,于果、郑守华、周万华等院领导与李海波、陈永生合影留念。
参加欢送会的还有京东校区党委书记陈望明、学院党委组织部部长邓国金、团委书记周小丰和副书记鲁斌、京东校区团委书记刘成林、电子系党总支书记李亚新。
李海波,1985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瑶湖校区电子系团总支书记、党务干事,在校工作期间工作努力,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陈永生,1986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京东校区团委专职团干,在校任职期间担任过党总支委员、团委专职团干、经管系班导,热衷团的工作,工作努力,成绩突出。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这次选派的干部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派出单位、接收单位共同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不再从事原岗位工作,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工资关系不变;原单位工作岗位不变,其职务升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福利待遇等不受影响。挂职干部挂职期满后回原岗位工作,学院优先考虑其职位升迁、薪酬奖励、评优评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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