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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和市属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的通知

2011年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和市属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3-2 15:02:49 | 人感兴趣 | 评分:3
 
 
 
 

渝教招考〔2011〕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
关于统一组织2011年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和
市属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10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庆市2011年市属普通高校招收特长生的通知》(渝教招考〔2010〕15号)要求,我市将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市属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以下简称“资格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认定对象
凡2011年拟报考市内外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院校的考生或申请市属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均需参加市教委统一组织(个别特殊项目由招生学校组织)的资格认定。测试合格并经公示后,获得高水平运动员或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
二、测试认定项目
(一)统一测试项目。
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套路)、羽毛球、网球、艺术体操、健美操共9个项目。
(二)统一认定项目。
田径、游泳2个项目。如个别考生资格有疑问的,市教委可视其情况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测试认定。
(三)招生学校组织测试项目。
棋类、跆拳道、定向越野等其它特殊项目。
三、测试认定程序
(一)注册。
参加上述测试项目的运动员,必须登陆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http://twyg.cqedu.cn),完善中学生运动员注册手续。
(二)申请。
申请报考高水平运动员、市属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须经所在学校初审,并按规定填写《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登记表》(附件1)一式一份,并将比赛成绩单(获奖证书)、二级(含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附在《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登记表》后交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三)材料报送。
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学校上报高水平运动员、市属体育特长生的材料收集汇总,并于3月3—4日将《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登记表》、《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名册》(附件2)交市教委体卫艺处,逾期不予补办。
(四)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2011年3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
2.测试地点:重庆邮电大学(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2号)。
参加测试的考生于2011年3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凭成绩证书(原件)和第二代身份证在重庆邮电大学体育馆报到。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测试现场报名、参加测试,逾期不予补测,责任自负。
(五)公示。
经测试认定后,市教委将通过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和重庆市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向社会公示测试认定合格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四、测试认定费用
根据《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收取办法〉的通知》(渝价〔2001〕113号)规定,申请体育尖子生(高水平运动员、市属体育特长生)资格认定的考生在报到时应缴纳测试费50元、认定费50元。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
高水平运动员及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测试认定是特殊人才选拔的基础性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此项工作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市教委体卫艺处和市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入学考试处具体实施,重庆邮电大学具体承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教委将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市教育考试院及有关高校要予以高度重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本地考生的报名、审核、登记以及宣传、解释等工作。
(二)严禁舞弊。
对在高水平运动员和市属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认定和测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或证书)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以及教育部和我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和市属体育特长生报考、录取以及高考报名、录取资格,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学籍。
六、注意事项及其它
(一)参加资格认定考生自行安排食宿,食宿费、交通费、医药费等费用自理。
(二)考生参加测试前必须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在往返途中和测试中要注意安全,严防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附件:1.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登记表
2.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名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联 系 人:市教委体卫艺处  张园婷
联系电话:023-63623603(传真)
 
 
 
主题词:高等教育 特长生△ 测试 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月24日印
附件1:
 
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登记表
 
区县(自治县)
 
考生号
 
照   片
姓 名
 
性 别
 
学校和班级
 
是否应届
毕 业 生
1.是
2.否
联 系 电 话
 
参加市级以上运动会经历
运动会名称
地点
时间
项目
成绩
运动等级
 
 
 
 
 
 
 
 
 
 
 
 
 
 
 
 
 
 
诚信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所填内容是准确的,真实的。是本人亲自参加了比赛,运动成绩达到有关政策规定。如在认定中经查实属弄虚作假,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学校、区县招生考试机构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学校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区县招生考试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市 教 委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注:1.照片上须加盖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钢印或骑缝章。
2.考生姓名、性别、学校、班级、参加市级以上运动会经历栏由考生本人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3.考生应仔细阅读考生诚信书内容,最后由考生本人签字认可。

附件2:
 
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名册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时间           
考 生 号
姓  名
性别
毕业中学
竞赛获奖项目
市教委审核意见
备注
运动会名称
项目
时间
成绩或名次
运动等级
 
 
 
 
 
 
 
 
 
 
 
 
 
 
 
 
 
 
 
 
 
 
 
 
 
 
 
 
 
 
 
 
 
 
 
 
 
 
 
 
 
 
 
 
 
 
 
 
 
 
 
 
 
 
 
 
审核(签名)                                                                        审核时间                  
 
注:本表一式两份,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于3月3日至4将该册与《重庆市高水平运动员登记表》及证书影印件一起报送市教委体卫艺处,逾期不报送的,其考生的高水平运动员、市属体育特长生资格当年不予认定。